
本文基于柬埔寨《劳动法》第四章(第65条至第95条)的核心条款,为在柬投资企业及劳动者梳理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止及终止的关键法律规则,助力合规用工,防范法律风险。
01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一) 合同形式与效力
柬埔寨劳动法承认劳动合同的多样性。合同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可根据当地习俗拟定和签署。如需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即使未明确约定,口头合同也视为雇主与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规规定的条件达成的默示协议。
(二) 固定期限合同(FDC)的核心规则
固定期限合同必须包含确切的终止日期,且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可续签一次或多次,但续签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合同将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重要提示:固定期限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合同期满后,工作默示且持续进行,该合同同样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未明确日期合同的特殊情形
在以下情形,合同可订立未明确日期:替代临时缺勤的劳动者、季节性工作、企业偶尔的加班或非惯常活动。此类合同在特定条件成就时终止,且可随意续签多次。按日或小时计酬的短期工作者合同,亦视为未明确日期的固定期限合同。
(四)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不得超过雇主判断劳动者职业价值所需的时间。具体上限为:正式员工三个月,专业技术人员两个月,非专业人员一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因工作远离常住地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由雇主承担。
(五) 劳动者的兼职自由
在工作时间外,除非另有约定,劳动者可从事与雇主企业无竞争关系或不损害约定工作进程的任何职业活动。
(六)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禁止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从事任何活动的条款无效。
02
劳动合同的中止
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中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服义务兵役、因疾病缺勤最长六个月、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女性劳动者孕产假期、带薪假期、被监禁但未最终定罪期间、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最长三个月等。
中止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中止仅影响合同的主要义务(即劳动者为雇主工作、雇主支付工资的义务),其他义务(如雇主提供住宿、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和保密义务)在中止期间继续有效。工会代表或劳动者代表的职权亦不因中止而受影响。
03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固定期限合同(FDC)的终止
固定期限合同通常在约定终止日期终止。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但协议须在劳动监察员在场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订立。若双方未达成一致,仅在出现严重不当行为或不可抗力时方可提前终止。
若雇主单方面违法提前终止,劳动者有权获得至少相当于合同终止前应得报酬的赔偿。合同到期时,雇主须按工资水平和合同期限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遣散费,若集体协议未有规定,遣散费至少为合同期内已支付工资的5%。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UDC)的终止
除非基于企业运营需求,因劳动者能力或行为存在正当理由,否则不得解雇劳动者。
提前通知期:根据连续工龄长短,最低通知期分别为7天(不足6个月)、15天(6个月至两年)、1个月(两年至五年)、2个月(五年至十年)、3个月(十年以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知期低于上述标准的,相关条款无效。
若雇主单方面随意终止合同,未提前通知或未遵守通知期,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法定通知期内工资及各类福利的赔偿金。
(三)严重违规行为
以下情形视为严重违规,可免予提前通知义务:
雇主方:使用欺诈手段签约、拒绝支付工资、辱骂威胁劳动者、未实施劳动安全措施等。
劳动者方:盗窃、欺诈、严重违反纪律安全规定、泄露职业机密、煽动违规行为等。
(四)工龄工资(2018年新增)
雇主应向在职员工支付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天工资及其他薪酬总和。每六个月支付半年度工龄奖金。若因员工严重不当行为导致合同终止,不予支付工龄工资。若员工因疾病被解雇,雇主亦须支付工龄工资。
(五)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该赔偿不同于代替预先通知的补偿或工龄工资。员工可主张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在职期间应得工龄工资的总额,且无需证明具体损害。
若雇主以恶劣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员工可主张损害赔偿。当雇主存在不公平雇佣行为或频繁违反劳动合同条款时,须向员工支付工龄工资及损害赔偿。
(六)大规模裁员程序
因机构业务缩减或内部重组导致的裁员,雇主应根据职业资格、工龄和家庭负担确定裁员顺序。首批裁员对象为专业能力最低者,其次为工龄最短者。已婚劳动者工龄加算一年,每有一名受抚养子女再加算一年。被解雇劳动者在两年内享有回原企业同一岗位工作的优先权。
劳动监察员须知晓裁员程序,劳动主管部门部长可发布部令暂停裁员不超过30日以协助寻找解决方案。
04
2018年修订亮点
2018年修订新增了工龄工资制度、对雇主恶意迫使员工辞职的损害赔偿规定,以及明确了企业关闭(除不可抗力外)不免除雇主义务,破产和司法清算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05
合规建议
1.合同规范化:固定期限合同(FDC)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终止日期,避免因形式瑕疵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UDC)。
2.通知期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最低通知期,避免因程序违规承担赔偿责任。
3.证明文件:合同期满时及时向劳动者出具就业证明,内容应客观合法,避免写入有害陈述。
4.裁员合规:遵循法定裁员顺序和程序,充分征求劳动者代表意见,并与劳动监察部门保持沟通。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柬埔寨劳动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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