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58号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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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举行
会议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受聘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此次公安机关规范反家庭暴力工作中,迅速成立了反家暴执法规范项目组,本项目组由刑事法律事务部张宇轩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孙芳律师、行政法律事务部娜琳律师及律师助理若干成员共同组成。
反对
家庭暴力
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尽快远离施暴者,并注意保留证据。最有利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建议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必要时及时就医。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沉默只会纵在首页者,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受害人站出来,打破沉默,反对家庭暴力,让法治护你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