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58号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3层

联系人:苏畅

手机号码:15598099313

座机电话:0471-6378086  

              


盈科动态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盈科动态 > 内容
盈科案例|“三流一致”是判断货物交易是否真实的标准——周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公诉机关撤诉结案
编辑: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8-04-02

盈科案例|“三流分歧”是判定货品生意营业是不是真真的尺度——周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案公诉构造撤诉了案


案情简介

       公诉构造控告,原告人周甲于2011年取弛某、李某等人合伙正在贵州省凯里市碧波镇注册谋划甲公司,周甲担当法定代表人,原告人周乙担当公司财政主管。统一时代,周甲借正在湖南省株洲市谋划乙公司。2012年4月,周甲支使周乙正在无购销根据的情形高虚用甲公司税控零碎,背乙公司开具了两份贵州增值税专用发票,触及货品金额合计1202286.32元,税额合计204388.68元。后经审定,上述两弛贵州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购货双位取销货双位之间无真真货品购销根据,同时查明两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根据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二人的货品发卖事真,去虚拟甲公司取乙公司的货品发卖。

       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并经审讯委员会会商决意,以为原告人周甲违背发票办理律例,正在不货品发卖的情形高,让原告人周乙为本身的乙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背税务构造报告抵扣税款,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且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判处原告人周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一审裁决后,原告人周甲不服裁决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外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人接管拜托担当周甲上诉的二审辩解人。

 

状师战略

       原案系事真之争。上诉人周甲是不是有功,关头是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所触及的甲公司取乙公司之间货品生意营业是不是真真存正在。因为担当甲公司财政主管的原案另一原告人周乙极不称职,加上公司又有内账和外账两套账目且账目杂沓。而案件侦察时代,侦察构造拜托司法管帐审定所出具的审定定见以为甲公司涉案发票真真生意营业对于象是何某某和王某某而不是乙公司,原告人周乙对于该审定定见亦予以承认。

       甲公司部门股东弛甲、弛乙和甲公司供销部长李某某又作证周甲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动,因而原辩解人将若何发集证据证明涉案货品生意营业真真性进而颠覆一审裁决认定的子虚生意营业作为辩解圆背。

       经由和周甲会晤、频频阅卷,辩解人肯定了以高诉讼战略:

       1、发集涉案增值税发票生意营业货品去处的证据

       甲公司取乙公司货品生意营业的物流凭据尽管因为种种缘故原由未没法发集,然则若是生意营业确凿存正在,涉案发票生意营业的货品囊括82.945吨锌锭和50Kg铟便不会平白消散。会晤外上诉人周甲反应,他所管制的乙公司作为一家商业公司,购置锌锭和铟的目标是用去转售红利,从甲公司购置的货品扫数售给了成皆丙公司、郴州丁公司和常州戊公司,便此他正在侦察和一审阶段亦作了供述。辩解人发明一审裁决有意无意纰漏了该重要事真,因而决意背丙、丁、戊三家公司观察取乙公司的生意营业情形和是不是有相干生意营业记真。动机发明该三家公司的财政账册外均有背乙公司购置取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品种类和数目分歧的锌锭和铟的记账凭据、入库凭据和货款付出凭据,取周甲反应的情形完备分歧。

       2、发集乙公司发卖给成皆丙公司、郴州丁公司、常州戊公司锌锭和铟的去源的证据

        乙公司并不消费锌锭和铟,其所售售的锌锭和铟不会平空从天上掉高去。那末有不证明那些货品购自甲公司的证据呢?辩解人查阅了乙公司的财政账册,发明乙公司2012年5月份的记账凭据外有背甲公司购进货品的记真和生意营业的相干附件,购进金额取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金额完备分歧,而且乙公司财物账册外亦有背甲公司的付出记真。

       3、从执法效力上否认审定机构的审定定见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用外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注释》第八十四条第(三)项划定,人民法院对于审定定见应该侧重检查以高内容……“检材是不是短缺、牢靠”。辩解人检查审定定见后发明,侦察构造不背审定机构供应对于原告人有益的证据质料,审定机构作出审定定见所根据的检材不完备、不充沛、不片面。违背审定机构“拜托人应该背审定机构供应完备、充沛的审定质料”的请求。因而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的购货双位取销货双位之间无真真购销根据”的定见根据不足,不应予以采信。

       4、发集证据证明相干证人取上诉人存正在利益冲突,不能解除证人供应子虚证言的大概性

       原案证人弛甲、弛乙为甲公司的挂号股东,李某某为隐名股东。因为上诉人担当法定代表人并售力谋划的甲公司泛起巨额吃亏,股东取上诉人之间屡次发作利益冲突,且诉诸法院但败诉。以后背公安构造报案称上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不能解除证人作伪证谗谄上诉人的大概。

       辩解人经由过程观察取证后背二审法院提交了上述相干证据质料。

 

事情成绩摘录

       原状师经由过程阅卷和会晤上诉人,以为原案的核心是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的购货双位乙公司取销货双位甲公司之间是不是有真真购销事真。“三流分歧”,即票流、物流和资金流分歧,是判定生意营业是不是真真的尺度。辩解人以为一审裁决毛病认定周甲正在乙公司取甲公司不货品生意营业事真的情形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由以高:

       1、票流 乙公司财政记账凭据证真,2012年4月乙公司背甲公司购置82.945吨锌锭和50Kg铟,对付货款1406675.00元,甲公司背乙公司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事真。

2012年5月31日字第8号《株洲市乙公司记账凭据》证真,乙公司对付甲公司账款1406675.00元。该记账凭据“择要”载明对付发作缘故原由为“购进”。账款金额取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金额完备分歧,该记账凭据有乙公司和甲公司生意营业的相干附件。

       2、物流 乙公司背甲公司所购置的82.945吨锌锭和50Kg铟有肯定的发卖去处,证明乙公司发到甲公司货品的事真。

       周甲背法庭提交的以高证据,能够证真乙公司将购置的82.945吨锌锭和50Kg铟销去成皆丙公司、郴州丁公司、常州戊公司。

          1)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询问笔录》

        一审法院卷宗(P106)王某某证真:2012年和周甲的株洲市乙公司购过一批锌锭,发票(十二弛)是跟周甲的公司购的一批货,而后他公司分屡次给的发票,数目以增值税发票为准;

          2)成皆丙公司2015年4月10日出具的《归复函》,证明该公司于2012年4月背乙公司购置82.945吨锌锭,未付货款1158400元,欠付127247.50元的事真;

          3)购货双位成皆丙公司,销货双位株洲市乙公司,代码4300113140,编号No0178228——No178228和No1953868——No1953872共计十二份湖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货品称号“锌锭”,共计数目82.945吨锌锭。取涉案增值税发票纪录的数目完备分歧;

          4)乙公司2011年11月30日《记账凭据》字第1号和《大额付出入账通知双》证明成皆丙公司付出预付款20万元;乙公司《记账凭据》2013年6月30日字第4号、2014年6月3日记账字第6号和相干的建设银行归双,能够证明成皆丙公司付出锌锭货款的事真;

          5)乙公司记账凭据、《工产物购销条约》、增值税发票和建设银行归双;郴州丁公司记账凭据和增值税发票、外国工商银行营业归双、入库双,证真乙公司于2012年4月、8月和10月背郴州乙公司发卖30Kg铟的事真;

          6)乙公司记账凭据、《工矿产物购销条约》、增值税发票和建设银行归双;常州戊公司记账凭据、增值税发票、浦发银行电汇凭据、质料入库双,证真乙公司2012年7月背常州戊公司发卖20Kg铟的事真。

       上述背郴州丁公司和常州戊公司发卖的铟总量为50Kg,取涉案增值税发票纪录的数目完备分歧。

       辩解人注重到一审公诉人提出乙公司背成皆丙公司发卖锌锭,背郴州丁公司、常州戊公司发卖的铟取涉案增值税发票的关联性成绩。辩解人以为,起首,乙公司 2012年5月31日字第8号记账凭据和附件能够证真,乙公司背甲公司购置了锌锭和铟,对付账款取涉案增值税发票金额分歧;其次,乙公司发卖的锌锭和铟的数目取增值税发票纪录的数目亦完备分歧,由此能够证明乙公司发卖的锌锭和铟便是背甲公司所购置。

       3、资金流 甲公司对于乙公司有对付欠款,乙公司能够抵扣货款。

乙公司财政记账凭据和侦察构造调取的银行凭据证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甲公司接管乙公司8笔长期告贷192.005万元和2笔短时间告贷70万元。该10笔告贷的付款凭据,有部门说明为货款。乙公司从该10笔告贷抵扣对付货款并无不妥。

       4、涉案增值税发票的购销营业取甲公司和何某某、王某某的购销营业是不同的生意营业,《审定定见书》毛病混淆。详细表现正在:

           1)价款不分歧。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购销金额,即涉案增值税发票金额为1406675.00元,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生意营业金额为1416178.00元;

           2)购销商品品种和数目不分歧。甲公司和乙公司购销商品品种为锌锭和铟,数目辨别为82.945吨和50Kg。而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购销商品品种为锌锭,数目为什么某某30.151吨、35.042吨、王某某38.251吨,共计103.444吨;

           3)表现涉案增值税票的外账96#凭据(卷三P49-51)和内账96#凭据(卷三P66),均未附有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的任何生意营业凭据,也便是道管帐解决时,不将涉案增值税发票的购销取甲公司和何某某、王某某的购销按统一笔生意营业营业记账,那末,审定机构是根据甚么来由将96#外凭和96#内凭外的涉案增值税发票认定为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的购销呢?

        剖析形成毛病混淆的重要缘故原由,辩解人以为取甲公司财政职员周乙记账杂沓有关:将外账45#、80#凭据对于应的何某某付款407998.00元和473630.00元纪录为乙公司付货款;48#凭据对于应的王某某付款534550.00元纪录为乙公司付货款;而财政职员弛某某根据周乙建造的45#、48#、80#凭据建造了《2012年三栏明细表》。一样的毛病,周乙将外账107号凭据对于应的何某某付款524500元(卷三P143)也作成了乙公司的付货款(卷三P52-53)、92#凭据王某某付出运费建造成乙公司付运费。         何某某和王某某所付货款是付出至周乙的小尔私家农行卡账户,周乙正在2015年3月24日的询问笔录外也否认“周甲告知尔80号凭据那笔钱是何某某挨过去的”(卷三P25)。由此证明周甲并不唆使周乙那是乙公司的付货款。恰是因为周乙事情严峻不售力任才招致如斯毛病。而以后,周乙对于内账(146#、145#、80#)外作响应调解规复真真的付款圆为什么某某、王某某并无不妥。

       5、《审定定见书》以45#、80#凭据货款真为什么某某给付,48#凭据货款真为王某某给付为由,进而否认甲公司取乙公司存正在购销营业系逻辑毛病,缺少根据。

       《审定定见书》以为,45#、48#、80#凭据指背的真真购销营业是甲公司取何某某、王某某之间发作,而非甲公司取乙公司之间发作。辩解人以为,即便审定机构的定见建立,也只能证明取45#、48#、80#凭据相干的购销营业不是发作正在甲公司取乙公司之间,而不能由此揣摸甲公司取乙公司之间不购销营业。同时,上诉人的老婆正在侦察阶段背办案构造提交了乙公司取甲公司购置锌锭和铟的生意营业凭据,但侦察构造不背审定机构提交,审定定见外亦不表现。因而,审定机构“涉案两弛增值税发票的购货双位取销货双位之间无真真购销根据”的定见不事真根据,且违背执法划定。

       6、原案多位证人取周甲发作过利益冲突,其证言存疑,不应采信

       周甲和原案证人弛甲、弛乙、李某某是甲公司挂号股东,证人李甲是隐名股东(李乙的证言、周乙询问笔录证真,李甲和弛乙一块儿到场周乙移交财物凭据亦可印证(卷三P102-105))。因为甲公司吃亏,弛头等人屡次和公司售力人周甲发作冲突,弛乙借前后背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和贵州麻江县法院告状,败诉后又以涉嫌侵占功控告周甲。证人有显着作假证的怀疑,比圆李甲的证言,宣称“任供销部长……乙公司不洽购锌锭,甲公司的货品皆是去浙江、福建圆背”等等,取事真完备不符:李甲只售力洽购不售力发卖,乙公司销去成皆丙公司的锌锭去源便是背甲公司洽购的。因而,弛头等证人证言不应采信。

       综上所述,辩解人以为原案原审裁决证据不足,认定事真毛病,应予撤消。


案件动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外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为原判事真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消一审裁决、发归重审。一审重审外,公诉构造两次提出延期审理发起,对于案件举行补充侦察。以后以原案证据和真施发作变化,久不吻合告状前提,申请撤归告状。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归告状。


典范意思

       原案的外心成绩触及若何查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外原告人是不是有真真生意营业。“三流分歧”,即票流、物流和资金流分歧,是判定生意营业是不是真真的尺度。从二审发归重审到一审重审,原辩解人始终缭绕若何证明生意营业真真性成绩发集证据,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流背、发票所触及的货品流背、生意营业价款流背分歧的准则,论证生意营业真真性。终究到达了料想的辩解动机,借原告人明净。


状师点评

       原案原告人涉嫌的功名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根据刑法第二百整五条第一款的划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的组成必需是原告人具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动。即具备伪造子虚的货品大概效劳生意营业,为别人虚开、为本身虚开、让他报酬本身虚开大概者先容别人虚开行动之一。一审法院认定周甲组成犯法判处五年科罚,辩解人的辩解完备失利。缘故原由便是其辩解思绪泛起庞大失误,仅仅从司法审定机构出具的审定定见不真真、不正当,和涉案增值税发票所抵扣的税款不属于欺骗、不给国度形成税发丧失两个圆面辩解,而不从若何发集证据证明原告人货品生意营业的真真性动手睁开辩解。

       二审接管拜托后,辩解人从“票流”、“物流”、“资金流”三个圆背观察涉案增值税发票的流背、发票所指背货品流背、生意营业的货款流背。尽管甲公司的财政记真杂沓、账目不清,但经由过程查阅和调取相干生意营业主体的财政凭据、货品入库记真、发付款银行凭据,辩解人发集的证据足以充沛证明乙公司背甲公司购置锌锭和铟,再发卖给丙、丁、戊三家公司的事真。

       原案借有一个无比有意思却又让人困惑不解的景象是甲公司财政售力人周乙。作为原案原告之一,周乙明知认功的执法动机,却否认蒙周甲支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认审定机构显着对于其不利的审定定见。作为辩解人,那为尔们供应了一个若何作到以事真为根据、不轻信供词的例证。

       周甲无故遭蒙牢狱之灾,不得不道其对于公司的办理泛起了庞大失误也是重要缘故原由之一。乙公司发卖给丙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的锌锭和铟由甲公司间接拜托个别司机运输和托付,然则甲公司既不取货运司机签署运输条约,也不请求司机出具接管货品的凭据。货品托付后亦不发货双位出具的发货凭据。同时,公司财政办理杂沓,财物职员极不称职等等,皆值得企业办理职员反思并从外吸取教训。



包办状师

       周彦,长沙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北京盈科(长沙)状师事务所状师、管委会主任,刑事诉讼执法事务部主任,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ImgSrc-footimg]